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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标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

作者/整理: 2019-03-01  阅读:5322

    2014年11月2日,金融行业标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JR/T 0115-2014)由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该标准按照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人民银行各级查询网点、金融监管部门四类机构,区别管理员用户、数据报送用户、查询用户、异议处理用户四类用户,对不同机构的不同用户的职责、用户创建、用户变更、用户停止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并对这些机构的制度建设、信息反馈、内部审计和业务内容提出了要求。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接入机构和运行机构加强本机构的用户管理提供了支撑,为各类用户按照标准从事业务操作提供了指导,有利于防止违规查询、泄露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行为的发生,进一步保障信息安全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平稳运行。

    本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银行组成的工作组起草。标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论证,并通过了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